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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民[2008]22号
县民政局关于下达 2008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为全面落实2008年各项民政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局党组研究制定了2008年度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及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个人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现予下达。 本目标责任制实行百分制考核及重点工作另行奖励不超过10分的办法,其中局机关个人目标责任制本职工作80分,公共要求20分(机关效能建设中的纪律、作风、争先创优等15分,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5分)。年终由县局对各单位和个人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等次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奖励的重要依据。凡在考核中得分在100分以上为特等奖、90分以上为一等奖、80分以上为二等奖,得分在70分以上为合格单位。望被考核单位和个人认真组织、创新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
附:1、乡镇2008年度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 2、局属单位2008年度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 3、局机关个人2008年度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乡镇2008年度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
一、救灾救助工作(基础分35分,奖励4分) 1、健全救灾信息网络,及时准确上报灾情(4分);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确保“五有”(3分);救灾资金管理规范,公开透明(3分)。(共10分) 2、本级财政当年落实救灾资金1万元以上(2分,以拨款凭证记分)。 3、按要求完成年度福彩安居工程任务(3分)和农村低保扩面任务(2分)。(共5分,各奖1分,共奖2分) 4、完成福利彩票布点及销售任务。(3分,奖1分) 5、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完善进出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1分);加大低保直接入户核查力度,对新进城市低保对象入户检查率达100%,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入户核查率达40%以上,新增农村低保对象入户调查率达100%,“错保”查处率100%(3分);加强各项低保制度建设,提高村(居)民代表民主评议质效,公开公示率100%(2分,奖1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配套救助工作(1分);低保档案齐全规范,村(居)、乡镇达到省厅要求(1分)。(共8分,奖1分) 6、切实做好大病医疗救助工作。(2分) 7、加强五保供养工作,提高五保供养水平。集中供养率达80%,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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