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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清明节文明祭祀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点击: 县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 清明节文明祭祀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清明祭祀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将清明节列入国家法定节假日,尊重广大群众科学祭祀、文明祭祀,倡导尊祖重礼、厚养薄葬新风。为了认真做好清明祭祀和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引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县殡葬管理所要把清明祭祀活动作为破旧俗、树新风的大事来抓,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活动。各乡镇、村要牵头组织,有序协调,联合有关部门周密安排清明祭祀活动有关工作,确保本地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文明、健康,确保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形成氛围。今年宣传的主题是:破陈旧丧葬陋习,树现代祭祀新风,建和谐美好家园。各乡镇、县殡葬管理所要在清明节期间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和县政府有关殡葬管理的文件规定。各乡镇火化区内各村要充分发挥原有的宣传阵地作用进行巩固宣传,巩固群众现代文明的丧葬意识。对殡葬改革工作比较薄弱被动的地方要多开辟宣传阵地进行强化宣传,强化当地群众的殡葬改革意识。乡镇火化区各村必须保持或刷写高质量的殡葬管理固定标语两条以上,在清明节前要利用广播、宣传单等形式向村民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和科学祭祀、文明祭祀、安全防火的相关规定,倡导文明丧葬和厚养薄葬的新风尚。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必须将殡葬改革建设内容纳入相应的规划范畴进行统筹规划建设。县殡葬管理所要在县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大力宣传清明节科学文明祭祀和殡葬改革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宣传覆盖率,强化全县广大群众的殡葬改革和文明祭祀意识。对火化区各村特别是殡葬改革难度大的村要组织宣传车,各乡镇积极配合集中一段时间进行重点强化宣传,进一步强化火化区群众的殡葬改革和清明祭祀的文明丧葬意识。通过层层大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祭祀意识和殡葬改革的自觉性。 三、认真准备、文明服务。各乡镇、村对村民必须加强安全防火和文明祭祀教育。县殡葬管理所要制定清明节祭祀活动应急预案,提前对公墓、骨灰堂进行安全检查,清除火灾隐患,指定安全责任人,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清明祭祀活动期间的安全。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积极认真搞好殡仪服务,让送葬者、祭祀者方便、心安、轻松地祭奠故者,各乡镇要指导督促各村加强对山林中坟墓集中区的监测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安全、防封建迷信活动等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文明、肃穆、和谐的祭祀氛围。 四、加强引导、推进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文明祭祀和殡葬改革工作。在清明节前后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对各村要完善殡葬改革责任制,确保殡葬管理工作整体有序推进。二是对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有条件的村积极引导,适当扶持,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为村民开展文明祭祀活动提供环境优美的场所。三是对在清明节期间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制止,对批评不改和对社会有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及时报告,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处理。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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